华商报记者从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年4月15日正式启用玉山镇玉山街道的电子监控设备。
禁止停车时间规定:时间为8:00---19:00,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3分钟。
对违反上述停车规定的车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给予违法抓拍,请各位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驶。
华商报记者于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