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蓝田法院玉山法庭庭长李国武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已经是原告小李第三次起诉离婚了。李庭长对这个家庭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前两次起诉的承办法官都是他,也正是因为如此,此时的李庭长心里感到异常沉重。
被告小张的父母年近七旬,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小张自己也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和精神类疾病。小张与小李婚后生有二个女儿,全家经济来源就靠小李以及小张的父亲两人打工挣钱维持。
看着张家的现状,想着小张的父亲年纪越来越大,而两个孩子的开销也在逐年上升,生活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小李逐渐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几年前,小李曾起诉离婚一次,但在家人的劝说下,小李撤回了起诉。去年,小李第二次起诉离婚,李庭长考虑到小李离婚的证据不足,加上张家的实际情况,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驳回了小李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这次,小李要求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小李甚至说过“就是死,也要与小张离婚!”之类的话。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李庭长多次深入张家了解情况,得知小李和小张已分居多年,离婚的法定条件已经具备,只因小张的父亲坚决反对,两人才艰难的维系着婚姻。
考虑到小李的诉求、两个女儿及张家的实际情况,李庭长多次做小李及小张父亲的思想工作,皆因双方各执己见而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在办案的过程中,李庭长得知小张父亲的一个亲戚与张家关系密切,还曾向小张父亲分析过两人的婚姻。于是李庭长数次登门邀请小张的亲戚出面做工作。
3月12日星期五快要下班的时候,李庭长接到小张亲戚的电话,说小李回来了,他可以陪着法庭同志去张家做调解工作。李庭长立即带着干警赶往张家,在张家亲戚的参与下,最终达成了符合双方意愿的离婚协议,给这场在争执中维持多年的婚姻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蓝田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作者:刘佩
编辑:王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