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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22日)上午9时30分,陕西蓝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涛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该案系蓝田县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也是蓝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非法集资类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涛于年4月在蓝田县成立陕西蓝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初期,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后由于项目投资失败,为筹集资金,该公司继而转变为以非法集资为主业,所筹集资金主要提供给朱涛控制的陕西中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午时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年4月,被告人索军加入蓝金投资管理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朱涛即伙同索军,利用索军在银行任职的特殊身份及人际关系,通过被告人张守仁、刘捧田等原储蓄业务代办员,开始对外宣传以高额返利、在建楼盘抵押等方式取得普通群众的信任从而吸收群众资金。截至案发,该案7名被告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1.亿,涉及集资参与人人,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总台央视记者吴成轩白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