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蓝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苟勇同志为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3月16日下午,在蓝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王娜娜同志被任命为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蓝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来源:西安蓝田检察、蓝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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