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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11

为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彰显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少跑腿,将司法便民措施做细做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要求,结合蓝田法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为群众办实事”11项便民举措:

一、完善诉讼服务大厅便民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增添复印机、饮水机、书写台、老花镜等便民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设立专门诉讼窗口,安排专人指导立案。

二、运用互联网诉讼。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服务,深入推进移动微法院和律师平台使用,让当事人享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四、增设“绿色窗口”。为农民工讨薪等涉民生案件增设“绿色窗口”,开设“立、审、执”快速通道。

五、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持相关证明,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政策。

六、加强平台运用。充分运用网上保全、网上鉴定平台,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相关程序的申请。

七、加强诉源治理。联合司法局开设律师调解工作室,与县妇联等单位建立专门调解室,加强专项纠纷的调解力度。当事人可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可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八、加大繁简分流工作。推进案件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广泛适用简易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规范电子诉讼,进一步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审判质效。

九、广泛运用电子送达。经当事人同意,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通过、短信等方式发送。

十、开展“云庭审”。运用科技手段,对于不能到庭的当事人,指导运用手机进行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

十一、加大普法宣传。通过“五进”方式,送法进基层,深入企业、社区、村镇、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

韩清俊郭哲

编辑:赵瑾

责编:孙钰颖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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