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西安市蓝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离蓝返蓝人员防控管理措施”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全县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于广大群众精准掌握离蓝返蓝政策,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返蓝人员管控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时不返蓝。
(二)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倡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蓝。确需返蓝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向所在镇街报备,详细告知返程行程、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等信息;
(2)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3)出具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管控区的承诺书;
(4)公职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
(5)返蓝后向村组报备登记,分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离蓝人员管控要求
滞留或在蓝人员提倡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蓝。确需离蓝前往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应当向县内交通查控点提供以下证明:
(1)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2)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管控区的承诺书;
(3)公职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
(4)其他人员需经所在镇街批准(属镇街所辖人员包括城中村租住人员,向所在社区、村组提交离蓝申请,社区村组进行初审,镇街复核批准,发放离蓝证明;非蓝田籍滞留的企业员工、农民工,由企业或项目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由辖区镇街审核后发放离蓝证明)。
华商报记者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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