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火狗是惠州市龙门县蓝田乡瑶族女青年在成年礼中表演的民间舞蹈,源于蓝田瑶族对狗的崇拜。
相传很久以前,峒主幼年丧母,父亲靠挤狗奶把他养大,峒主为不忘养育之恩,要瑶民永记狗是“再生之母”的恩德,规定每年农历八月十五团圆节之夜,举行舞火狗活动。据当地老人回忆,至今已有多年历史。
当天晚上,未婚姑娘先在地塘集中,由两位年长有“福份”的妇女给她们化妆,每人的手臂、腰部贴上黄姜叶,用山藤缠住,头戴竹帽并插上香火,扮演“火狗”。
舞火狗开始时,先由男性围长在祠堂上供品拜祭本姓氏族祖。姑娘们也由高至矮排列成队,集体跟着叩拜完毕,即由领头的姑娘率领,从祠堂走到地塘,边走边反复唱着古老的瑶歌。围着地塘舞数圈后,姑娘们又唱着歌,穿街过巷到每家的厨房灶塘舞拜,祈愿火种长存。
拜完灶塘,火狗队再由领头姑娘带着到各家的菜园虔诚舞拜,以表达对狗的感恩和敬重,因为蓝田瑶族爱狗敬狗,形成了狗死后要葬在菜园地的习俗。最后,邻近各村的火狗队汇集一起,队形似一条长龙,蜿蜒游舞到村外河边。姑娘们将身上捆扎的黄姜叶、头戴的竹笠和香火统统扔到河里,再用河水濯洗手脚,象征沐浴全身,祛除邪气,并互相泼水嬉戏。
在舞火狗的整个过程中,男青年一直在旁燃放鞭炮助威。火狗队舞行至河边,他们也守候在两岸,等待舞火狗的姑娘洗罢手脚上岸,就选择意中人与之对歌,直到天亮。
舞火狗没有音乐伴奏,舞蹈动作简单,歌唱古朴,但注重仪式性和程序性,气氛庄重严肃,场面热烈壮观,是蓝田瑶族少女成年礼的一种特有形式。每个瑶族少女都要参加二至三次的舞火狗,才能进入谈婚论嫁的成年行列。
舞火狗既是与人生礼俗密切相关且甚为独特的仪式舞蹈,也是蓝田瑶族的原始崇拜和民间信仰的典型表现,在人类学、民族学和舞蹈艺术研究上均有特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