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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蓝田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安排意见,经研究确定年3月15日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工作从2月18日起,到2月24日截止(选民名单公布以前),凡年满18周岁(年3月15日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进行选民登记的,应到所在选区登记。

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索取选民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现暂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蓝田县选举委员会

年2月18日

来源:蓝田县选举委员会

编辑:雷开元校审:肖奔终审: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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