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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疏通道路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部署,近期,蓝田法院组织开展冬季执行行动,强化执行措施力度,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蓝田县普化镇张某承租了村集体土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经营过程中就疏通道路问题与村上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双方分别就租金和道路疏通问题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蓝田法院执行局本着案结事了、矛盾化解的原则,将两案合并执行。在冻结双方银行存款的同时,执行法官还组织实地勘查,深入调查矛盾根源,并就道路标准和疏通可行性等问题向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明,组织运输车辆进行了测试。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查、调解,以及协调村组织多方协作共同努力,最终,道路得以顺利疏通,村组织也及时拿到了租金,双方的权益均得到了保障。

群众利益无小事,蓝田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部署,在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措施的同时,不断深入群众纷争源头,力促矛盾彻底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王晓华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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