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年西安市实施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70名,其中:蓝田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名,周至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