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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法故事蓝田法院三起大标的骨头案

年1月27日上午,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来自江苏省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某公司”)邮递来的两面锦旗,感谢蓝田法院成功化解了该公司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之间长达十余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年10月西安中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将雁塔法院执行江苏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互付义务的三起案件指令蓝田法院执行。收到案件后,蓝田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时任执行局长贠养军同志随即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案情,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他强调,虽然三个案子由三位不同的干警承办,但三起案件当事人相同,且互负义务,所以三起案件要统一指挥、相互配合,整体协调推进案件进度,确保三起案件在蓝田法院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其中法官闫导利和执行员朱永华两人负责执行的两起案件均为某房地产公司向江苏某公司支付工程款、质保金以及利息等义务,涉及案款共计余万。执行员张定毅负责执行江苏某公司修复某房地产公司大厦热水管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义务。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分析案件的执行难点和突破口。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分析研判,执行人员果断采取措施,首先将某房地产公司应当履行的金钱给付义务全部执行到法院执行案件专户上,为了保障江苏某公司按照既定计划修复管道,蓝田法院决定暂不向对方支付该笔案件款。江苏某公司看到蓝田法院已经将自己的案件款执行到位,确实是动了真格,没有自己担心的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迅速打消了思想顾虑,答应积极配合蓝田法院履行修复热水管道工程工作。但修复管道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建筑领域的工程,大家都不懂该如何修复,如何评判修复达到判决所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为解决此问题,贠养军同志和时任执行局副局长的王鹏晖同志分别前往原审雁塔法院、原审鉴定公司、市中院司法技术室、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蓝田县建筑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进行咨询了解情况。但修复方案确定后,正当江苏某公司准备履行维修管道义务时,某房地产公司却以原判决未判其有协助修复的义务以及修复工程需要该工程项目现有物业管理公司征求业主意见等为由,拒绝协助修复管道、聘请监理和组织验收。如果建设方某房地产公司不聘请监理、不对工程验收,江苏方面的公司就无法顺利的开展修复工作,案件执行工作会陷入无法继续的僵局。就此情况,贠养军同志多次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体执行人员通力合作,在强大的执行力度面前,某房地产公司最终同意聘请监理,并配合江苏某公司施工。热水管道修复完毕后,为确保该管道质量,贠养军同志与王鹏晖同志进入管道平层进行实地勘察,确保修复管道工作圆满成功。年1月16日该热水管道在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的参与下验收合格。自此也给两家公司长达十四年的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张定毅朱永华编辑:赵瑾责编:郑黎波主编:姚启明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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