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蓝田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9名被告人分别获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22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间,被告人郭某、周某、支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西安市东郊多个游戏厅长期从事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并逐渐形成以郭某、周某为主要纠集者,支某等为参加者的恶势力。年后,被告人周某又纠集赵某、韩某、薛某、张某、惠某等人实施了一系列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以及吸食、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持械斗殴等多起违法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图片为10月15日开庭照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纠集郭某、支某、韩某、赵某、惠某、薛某、张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先后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应予依法惩处。蓝田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蓝田法院高度重视,闻令即动,压实责任担当,紧盯问题推进,先后快速、高效的审理了郭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石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李某等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周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案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现了“案件清结”,营造出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下一步,蓝田法院将进一步细化总结,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谋划好“六建”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以优异的成绩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陕西法制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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