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猎户的收入除受自然条件影响外,还受猎户自身水平的制约。优秀的猎户月入数十贯、上百贯不成问题,但一般猎户收入大抵勉强糊口。
通过对宋代猎户的整体观察,可以说猎户对于宋朝政府而言有很大贡献:首先是帮助消除宋代较为频发的虎患;第二则是猎户时常辅助宋朝军队守城、剿匪;第三猎户为宋朝政府提供了其所急需的野兽皮毛,有助于缓解宋军军备压力。
在民间,猎户帮助捕杀近山猛兽,防止牲畜被吃,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有时还会帮助处理侵入农田的害兽,保护庄稼。
猎户还会提供大量民间所需要的动物药材。无论政府层次还是民间,猎户都发挥了自身独特的作用。
然而宋代崇文风气浓厚,科举及第被视为正途,“耕读”一词应运而生,广大农民纷纷读书,形成自下而上的读书热潮。
宋代武将大多喜好狩猎,宋代猎户也因此遭受无妄之灾,受到部分官员的轻视。
1.猎户的官方地位
首先,猎户活动在边疆地区,经常结队探索山林,不利于边境安全。
南宋孝宗时将大量归正人安置在四川地区尤其是利州路,他们“兼又皆射猎,故于深山穷谷持弓挟矢,探虎豹之穴。又将林木蓊翳之处开踏成路,采取漆蜡,以为养生之具。如此一年复一年,林木渐稀,则关隘不足恃矣。或有奸细潜伏于关外,去州县极边,官司无缘得知,如此则叛亡难禁,奸细不防矣。”
此外,就功能而言,“极边”强调的是对外的军事功能和对内的民族控驭功能。在利州路,极边的两个功能同时得到体现。
归正人即从北方沦陷地区来投奔宋朝的人,它们本身便不被宋朝政府相信。而他们在此地射猎,逐渐了解当地的边防要道,再加上砍伐采捕,当地边防林受到较大伤害,不利于南宋边防。
林木渐稀,关隘不防使得当地归正人叛逃、当地的少数民族叛逃、亦或是奸细潜伏进入极边更加方便,对当地边防影响极大。
即便没有战事,一部分官员对猎户依然心存怀疑。大中祥符时期有官员上书:“蜀民以射生为业,民私蓄弓矢,请行禁绝”,四川猎户私自持有杀伤性武器,不利于民间治安。四川地理位置特殊,宋朝统治者十分重视此地安全,而猎户手握武器,且武艺高强,容易作乱,正是政府重点防范对象。
宋代地方官员也会劝阻猎户放弃捕猎,魏野曾有诗赠送他在蓝田县(陕西蓝田)担任县丞的朋友,说道:“蓝田名冠右京华,诗匠移风更可夸。解使射生人改业,能令逐热客安家。”
诗人将猎户与追逐名利的轻薄之人并论,在宋代读书人眼中,猎户唯利是图、舍本逐末,被视为“游惰之民”,深受信仰儒家思想士大夫的鄙夷,不符合当时的“核心价值观”。
宋代官方倡导“召和气”,讲究“护生”,士大夫主流观点不喜猎户杀生。寓居海南的苏过有诗云:“朝来剥啄谁有馈,愧尔父老勤弓戈。一言愿子不我忽,暴殄天物神所呵。”
虽然当地猎户将野猪和鹿肉赠与一份给他,但苏过还是希望当地人户可以减少狩猎这一残害生灵的行径。欧阳脩作《驯鹿》一诗:“饮泉啮草当远去,山后山前射生户。”
告诫鹿应该远离猎户,表达诗人对宋代猎户杀生的不满。秦观在友人放生兔子后作诗:“虽乖猎者意,颇塞仁人责。”
放生行为虽然会忤逆猎户的想法,但却符合仁慈的道德,是大善。程颢说:“川泽渔猎之繁,暴殄天物亦已,耗竭则将若之何,此乃穷毙之极矣”,猎户过分狩猎,被士大夫视为暴殄天物。
苏轼曾上书:“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网罗而后取也”,话语中充斥对于猎户急功近利、过分捕猎的贬低与不满,宋代士大夫十分重视平衡。
类似观点程颐和欧阳脩也提出过,宋代绝大部分士大夫不喜猎户追逐利益,过度杀生。
宋代统治阶级十分注重动物资源的保护,多采取粉壁诏书,进行舆论宣传,禁止违时、非法捕猎,保护动物,不许向朝廷上贡珍禽奇兽等措施,虽然此时的生态保护意识还带有朦胧、模糊色彩,但宋代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宋代猎户肆无忌惮捕杀野兽的行为正与刚刚萌生的宋人生态观念背道而驰。最重要的一点,帝制时期统治阶级最主流的观点便是将人口束缚在土地上,因此才会出现“士农工商”的职业体系,才会出现“贵本贱末”的思想观念。
只有一个人依附于土地,他才会安土重迁,才能安居乐业,才能持续不断地被剥削而不敢反抗。
但猎户本身并不依赖土地养活自己,自由度较大,再加上手握刀枪,更是如虎添翼,很容易作奸犯科、以下犯上,不利于统治者的统治和社会稳定。
宋代被排斥出土地的劳动者比唐代多,社会流动性大,流动人口问题十分严重,曾布就曾指出过这一潮流:“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流之远方,无所资给,徒隶困辱,以至终身。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之古亦轻矣。”
曾布没有意识到流动人口的严重问题,但南宋叶适却很在意此问题,他说:“其驽钝不才者,且为浮客,为傭力;其怀利强力者,则为商贾,为窃盗,苟得旦暮之食,而不能为家。”
流民中力强者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猎户虽并不属于流动人口,但毕竟未被束缚在土地之上,灵活性较大,依旧为一些官员所忌惮。
2.猎户的民间印象
宋代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护生”观念,佛家的“因果轮回”思想逐渐融合,不但对宋代士大夫作用甚大,对民间百姓也影响颇深,这些思想经常体现在宋人的行为中,为减少野生动物的捕杀,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环境作用显著。
在此风气的影响下,一些民间故事也会将猎户塑造为反面角色。例如黄州(湖北黄冈)富商王翊“偶至水边,见一鹿为猎人所得,已中几枪,翊感悟,以数千赎之”,故事中,王翊被塑造成一个富且仁的形象,而猎户则沦为反面角色。
宋代佛教在民间流传较高,因果报应甚嚣尘上,时人多相信狩猎杀生会遭报应。洪迈宗族有一人,“性喜猎,遇其兴发,虽盛寒暑不废。末年得疾,背生三物,隐隐皮肉间”,在当时人看来,他的疾病就是因为早年喜欢狩猎喜欢狩猎,这是因果报应。
在民间这种“护生”思想的熏陶下,猎户有时会自己放弃狩猎。房陵(湖北房县)有一猎户射术高超,一次狩猎猿,“凡七十有余发,皆不中猿,乃举手长揖而去,因弃弓矢,不复猎”,猿有灵性,上天都帮它,猎户因此感悟,丢弃弓箭,不再狩猎。
休宁(安徽休宁)猎户张五亲眼目睹一只母麂为救小麂自投罗网,恰逢张五老母出来,两人四目相顾,感同身受,“悔前所为,悉取罝罘之属焚弃之,自是不复猎”,由兽及己,不再狩猎。王迈也有《猎者》一诗感叹此事。
宋代社会对于猎户的疏离感主要是由于佛教、道家思想的影响,还受到宋代政治风气的影响。
宋代针对猎户的疏离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正确”,官员、士大夫乃至市井小民并不都是出于自身主观排斥猎户群体。
史料上看,宋代猎户在士大夫和市井中地位都不高,但这并不一定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宋代猎户被当时社会广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