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蓝田县城区沿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县城“停车难”问题,对此,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结合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要求,积极回应,及时治理。
7月18日,城区中队民警对县城所有划定公共停车位的道路、街区逐一巡查,对沿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现场予以纠正、处理。在白鹿路、东街、西街、新民街等路段,一些商家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通过摆放锥桶、轮胎等各类杂物的方式,将门前公共停车位私自占用。
城区中队民警采取教育、清理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上门宣传教育,当面告知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法律性质和相关处罚规定,并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相关障碍物,还路于民。执法民警介绍,城区中队将持续抓好专项治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积极调研解决因车辆高速增长导致停车位紧缺等基础性问题,尽可能地开辟停车泊位,不断拓展县城专人管理停车位的覆盖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
据悉,连日来,蓝田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共出动警力30人次,宣传教育群众人次,现场纠正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51起,确保了还路于民、收效良好,受到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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